馬英九三中案上訴二審 抽籤由曾判他有罪的法官組合議庭

▲馬英九三中案,由曾經判他有罪的法官許文章,組成合議庭。(圖/記者李毓康攝)

▲馬英九涉及的三中案,由曾經判他有罪的法官組成合議庭。(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涉及的三中案,一審無罪後,檢方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30日進行人工抽籤分案,最後由今年才剛升上二審的法官李殷君中籤,另外由審判長曾淑華,以及唯一判過馬英九有罪的法官許文章,3名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馬英九在任期間發生與當時行政院長王金平的「馬王政爭」,馬英九曾要求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對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二度報告偵查中的機密,最後檢方依照「教唆洩密」等罪,對馬英九提起公訴。一審判決無罪,案件上訴二審後,由許文章擔任受命法官,許文章最後做出有罪的判決,將馬英九判刑4月。但最後有罪判決遭撤銷發回,更一審又改判無罪,無罪判決最後也獲得最高法院支持,馬英九無罪確定。不過許文章當時決定將馬英九判決有罪,是馬英九涉及的所有案件中,唯一一次遭判有罪的判決。

本次高等法院抽籤時,扣除掉偵審期間審理過相關抗告案件的法官、行政庭長、書記官長、迴避的法官等等,在經過計算比例後,共有792支籤進入籤筒。在刑一庭庭長周煙平的主持下,在5名輪值的庭長法官中,抽出庭長林婷立抽籤,最後林婷立抽到「惠」股,是今年才由台北地院升上高等法院的李殷君法官。林婷立接著再抽出陪席法官,抽出許文章法官。

馬英九涉及的三中案,是台北地檢署於2018年7月間偵查起訴的案件,檢方認為馬英九擔任國民黨主席期間內,違法處置國民黨財產,造成國民黨數十億元的損失,包含4大犯罪事實,包含「2005年華夏公司股權交易」、「2006年出售中視股權」、「2006年出售舊中央黨部大樓及中影股權交易」、「2006年中廣股權交易」。但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年10月27日判決馬英九無罪。

▼馬英九三中案高等法院抽籤分案,庭長林婷立(中)抽出受命法官,由刑一庭庭長周煙平(右)監看。(圖/記者吳銘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