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為嘉惠新生兒家庭,新北市生育獎勵金新制自即1日起,第三胎生育獎勵金提高至3萬,併計北北基桃設籍時間,並同步修正「新北市政府發放婦女生育獎勵金補助要點」為「新北市政府發放生育獎勵金補助要點」,同性配偶也受惠,全年預計超過3000家庭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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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長柯慶忠表示,為了鼓勵市民生育並減輕養育子女的經濟負擔,增訂第三胎生育獎勵金提高至3萬,並綜合考量北北基桃4縣市已形成共同生活圈,如市民遇工作遷徙等因素,導致雙邊縣市因設籍未滿10月而無法領取生育獎勵金,影響權益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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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新北訂於今年元月起,放寬新生兒出生前10個月父或母戶籍地為基隆市、臺北市或桃園市者,併計設籍於新北期間,都可領取生育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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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民政局表示,因應同性婚姻法制化,同性婚姻家庭如透過繼親程序收養配偶所生子女,也能請領生育獎勵金,以保障同性夫妻申請獎勵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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