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局在2021年1月至12月固定式違規超速採證照片件數中,發現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97.55公里處的測速照相共取締高達7315件,1年就為國庫賺進約2200萬,成為名副其實的「測速照相王」;第2名則為台13線頭屋鄉24.2公里處,共有54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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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警局表示,除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及台13線頭屋鄉24.2公里穩坐冠軍及亞軍地位外,第3名為縣道140線苑裡鎮1509件、第4為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114.3公里,共1497件;第5名則是,台13線苗栗市30.3公里有共969件。
苗栗縣警局交通隊表示,轄內透過科學儀器(固定式或非固定式測速照相)取得違規證據資料之設備,均按規定定期送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且定期於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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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另在取締執法路段(一般道路:100公尺至300公尺、快速公路:300公尺至1,000公尺)前方一定會設置測速取締警52標誌,提醒用路人減速慢行,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2條規定辦理,即便違規人提出不服舉發違規陳述,監理(裁罰)單位仍依權責維持原案照罰,不予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