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中央研究院P3實驗室人員於2021年12月9日被踢爆在實驗室確診,台北市勞動局於2021年12月10日、15日及22日派員進行調查,確定P3實驗室具有生物病原體危害,且未提供勞工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因此將開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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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勞動局表示,中研院實驗室人員於9日被爆確診,疑似是在P3實驗室感染新冠肺炎,因此於2021年12月10日、15日及22日派員進行調查,經查11月中下旬,中研院染疫個案曾僅穿著一般防護裝備,但未配戴N95、雙層手套、護目鏡或面罩執行實驗,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規定。
勞動局指出,中研院對於該P3實驗室具有生物病原體危害之虞勞工,未採取健康管理、個人防護具配戴演練等感染預防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7條之1第1項規定;中研院職場不法侵害相關預防措施,經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6款及第7款規定。
台北市勞動局職業安全衛生科長陳伯端表示,針對這2項違規,將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開罰新台幣6萬元。
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提及,生物安全第三等級實驗室(P3實驗室)是操作危險性生物安全等級RG3病毒的特定實驗室,實驗室作業應遵循實驗室標準作業程序執行,新進人員教育訓練與操作指導、實驗操作過程監控、個人防護裝備穿卸流程,以及意外事故通報流程等感染預防措施,雇主應使勞工確實遵循各流程執行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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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針對此次事件是否於職場染疫認定,陳信瑜說,目前仍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查並統一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