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冠吟/新北報導
周姓男子和黃姓男子原為情侶關係,未料周男僅因不滿黃男欲提分手,竟吃定黃男尚未和家人出櫃,傳送多張和黃男交往時所拍下的親密照,威脅黃男若分手,就會將親密照傳給黃男的雙親,讓黃男怒對周男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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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姓男子和黃姓男子原為一對同性情侶,不料2020年間,黃男因故想和周男分手,熟知周男竟吃定黃男尚未準備好和家人出櫃的心理,威脅黃男若執意要分手,就一定會將2人交往期間所拍下的親密照,傳給黃男的父母「觀賞」,讓黃男氣得對周男提告恐嚇.
庭審時,黃男向法官表示,周男在知道他想分手後,便對他直言有東西可以傷害他,並要黃男的父母知情,指的就是2人交往期間所拍下的親密照,由於黃男尚未告知父母其同志身份,也不打算出櫃,因而讓他感到相當害怕。黃男指出,周男認為他提分手的理由相當不成熟,在威脅要公開黃男的私密照後,周男甚至還將黃男新家照片拍下,並傳給黃男,暗示黃男就算他已經搬家、不告訴新家住址,仍是有辦法找得到他、要來堵他,讓黃男當相當畏懼,更擔心周男的舉動可能會影響家人。
新北地院審酌2人的對話紀錄發現,周男曾傳送「PO給你看只是要證明我沒在開玩笑,我真的有可以傷害你的東西」、「你要嘛就現在好好的軟化,照我的方式去做,與其說是報復,倒不如說是你先傷害了我,我為什麼不能傷害你」、「你回應的言語及態度,決定了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走,人生會有什麼變化」,隨後還傳送多張黃男的親密照給黃男,並表示「這張你媽會喜歡嗎?」等語,認定周男恐嚇事實明確。
法官審酌周男和黃男2人原為交往伴侶關係,但周男僅因不滿黃男欲提分手而心有不甘,竟傳送黃男的親密照,以此恫嚇黃男,使黃男不僅憂心自身安危外,還需擔心自身性傾向恐被家人得知,以此迫使黃男和他維持關係,實屬恐怖情人之行徑,認為周男犯罪動機惡劣,且周男犯後仍不斷傳送語帶威脅之訊息給黃男,顯見周男未有悔意,衡量周男智識與經濟能力,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得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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