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李姓男子積欠國道ETC通行費、停車罰鍰與酒駕違規罰鍰近40萬元屢催均未繳納,法務部執行署桃園分署查封其名下5筆土地,1月4日在聯合拍賣會上順利拍出其名下住宅旁空地,得款116萬餘元;另鄭姓男子則積欠80餘筆共計4萬餘元交通罰鍰拒繳,執行署在上月底查扣其停放桃園區公有停車格之轎車,鄭男擔心愛車被拍賣,翌日主動繳清欠款,也展現桃園分署落實公權力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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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指出,李姓男子自2018年度起多次未繳納國道ETC通行費與路邊停車費與罰單,累計超過1千餘筆共計積欠36萬餘元,因違規情節重大,桃園分署經主管單位行文後多次去函催繳均置之不理也未繳納,隨即查封其名下位於桃園區5筆住宅區內土地。
由於李男仍未依約提出清償計畫,分署執行查扣存款與薪資未果,遂進行拍賣其不動產程序,於1月4日在分署舉行聯合法拍會上,順利將其位於桃園區莊敬二路住宅區旁空地,以第一拍116萬餘元順利拍出,可清償全部欠款;此外,桃園分署還查出李男還有包括健保費、監理站燃料費、罰鍰、雙北地區停車費與酒駕罰鍰於500筆欠款未繳,累計金額近50萬元,由於李男欠費罰鍰種類繁多已成習慣,桃園分署將陸續清查李男是否還有其他欠款,以拍賣其名下不動產清償後,剩餘款項則發還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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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桃園分署於上月底接獲鄭姓男子名下的豐田CAMRY轎車停放在桃園區正光路公有停車格上,分署執行官不畏風雨前往查封拖吊,鄭男當日雖聯繫桃園分署取回車內財物與文件,然事後對於桃園分署催繳均置之不理,執行官通知將拍賣其愛車後,翌日上班後主動到桃園分署繳清欠款取回愛車。
桃園分署強調,對於積欠ETC通行費、停車費與酒駕等交通罰鍰之納稅義務人,如屬重大違規案均以強力執行彰顯維護公權力決心,籲請欠稅民眾勿心存僥倖,否則恐將面臨強制執行扣薪、拍賣車輛或不動產等方式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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