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位妙齡女子跟好姐妹一起到小琉球遊玩,當地浮潛教練帶她們夜遊,沒想到卻被載到偏僻空地性侵。女子回到高雄後提告,浮潛教練被依照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定讞。民事一審判賠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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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前年5月間,女子跟好姐妹一起到小琉球遊玩,在民宿老闆推薦下結識黃姓浮潛教練,黃男看到女子身材姣好竟然心生歹念,以夜遊為名把女子帶到偏僻空地,並說「現在不可能讓妳回去,我很想要那個。」女子一聽到就哭了,因為她還是處女。
黃男見狀給出3個選項,一是報警、另一個就是跟他做「或吃我下面」,接著並恐嚇女子如果報警她會死的很難看。女子為了保命,只能隱忍配合,等到回高雄後哭著告訴好姐妹這件事情,並趕緊報警提告。法官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黃男5年徒刑定讞。
民事部分,女子請求精神撫慰金40萬以及勞動能力減損100萬,法官審理後精神撫慰金全部判准,但勞動能力減損部分因女子沒有具體羅列而駁回,最後黃男須賠償女子40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