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女子去年1月初因租屋處的門鎖壞掉,便撥打一旁租屋信箱上鎖黏貼的鎖匠電話,請江姓鎖匠前來換鎖。江姓鎖匠接到電話後也依約前來換鎖,未料江男離開後,發現其工具沒有帶走,再度折返回女子住處拿取,見只有女子一人在家,一時色心大起,竟不顧女子的意願,掐住女子的脖子,還拿衣物塞住女子的嘴巴,阻止其求救好讓他性侵得逞。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江男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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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初,台中一名女子因為其租屋處的門鎖壞掉,便隨意地撥打了一旁信箱上所黏貼的鎖匠電話,請江姓鎖匠前來換鎖。江姓鎖匠接獲委託後,也依約前來換鎖,並向女子收取1800元的費用。
未料,江男在同日下午發現其工具遺落在女子住處,遂折返回女子家中拿取,女子開門讓江男進門,未料卻引狼入室。江男眼見租屋處只有女子一人,一時色心大起,將女子強壓在床,對其上下其手,女子嚇得急忙大聲呼救,但江男為阻止女子繼續發出聲音,怒拿女子床上的被子和短褲,塞進女子的嘴巴,「不要叫,不要叫就沒事了。」
不過女子仍不斷掙扎,江男竟怒掐女子脖子,女子因而擔心有危險而不敢隨意掙扎,江男為阻止女子進一步掙脫,還隨手拿起女子租屋處的紅色充電線,將女子的雙手交疊綑綁在腰後,以對其性侵得逞。事後,江男竟還要求女子互加社群軟體好友,要女子和他一起自拍,企圖製造2人為合意性交之假象,待女子好不容易掙脫後,也怒向警方報案。
而江男應訊時,竟還向警方指稱自己慘遭「仙人跳」,女子誣賴他和其發生性關係,藉此要求他必須給女子30至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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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審理後,勘驗女子驗傷單與相關證據後,認定江男犯行屬實;法官指出,江男曾有強盜前科,其從事鎖匠工作,卻罔顧職業道德,利用合法進入女子住處換鎖之機會,無視女子的性自主決定權,對女子性侵得逞,過程中還以棉被、內褲等塞入女子嘴巴、以手掐住女子脖子等手段阻止其呼救,造成女子身心受創;江男犯後更還和女子合照、互加通訊軟體好友等方式,企圖製造2人為合意性交之假象來脫罪,手段惡劣,審酌江男還是因法院發布通緝,遭緝獲到案後才坦承犯行,衡量其至今未與女子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江男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