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瓊華/彰化報導
許多人在駕駛左轉或右轉專用道,或匯出、匯入國道交流道時,認為都是順著路走,所以不需要打方向燈,卻不知已違規,等收到罰單才知道荷包失血!日前一位民眾上國道3號和美交流道,跨越虛線時未打方向燈,就被人檢舉罰款1200元。針對民眾質疑,警方表示,只要跨越虛線就屬跨越車道,依規定就要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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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警分局第五組組長林世行表示,因匝道劃設有車道虛線,車輛匯入時就算是跨越車道,即應打方向燈。違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處新台幣1200以上、3600元以下罰緩,和美分局一年就在國道三號交流道處罰40至50件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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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網友認為,行車要依標線,縱使台灣的標線亂畫,還是要照標線行駛,最好的方式就是跨標線一定要打方向燈,「依照車道線直行時,但線型是斜的時候,這時雖然沒有切換車道,但也打方向燈」;不過也有人批評,是後方車輛檢舉達人吃飽太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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