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因應國內發生Omicron變異株本土確診病例,更要防社區病毒入侵,指揮中心調整4項醫院探病管制及醫療照護人員管理醫療應變措施,規定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醫院除例外情形外,禁止探病。長照機構則祭出2措施加嚴因應,同樣不能探視,新進住民不管有無打過疫苗,都得出示前3天陰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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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陪(探)病管制及醫療照護人員管理包括「探病管制」、「住院病人及陪病者入院篩檢」、「住院病人之陪病者管理」和「醫療照護人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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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病管制: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醫院除例外情形外,禁止探病。符合例外情形經醫院同意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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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及陪病者入院篩檢: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醫院或入住前14天內居住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無論有無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預定(非緊急)住院者,於入院前3日內公費篩檢;緊急需住院者,於入住病房前公費篩檢。住院病人及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住院病人之陪病者管理: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之醫院,陪病人數以1人為原則。陪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亦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
醫療照護人員管理:專責病房之醫療照護人員應完成COVID-19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可接種追加劑疫苗者,於111年2月1日前應完成接種,未完成者應評估調整職務內容。桃園市之醫院所有單位(除專責病房) 醫療照護人員,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者,每週定期進行公費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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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機構2大加嚴措施包含「訪客管理」: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例外情形經機構同意可探視者,應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新進住民管理」:新進住民不論是否已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均須出具入住機構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