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吳姓男子本月13日酒後駕車行經國道二號,因車身搖晃且速度忽快忽慢,國道警方巡邏車察覺後示意停車受檢,但吳卻拒絕配合攔檢且加速逃逸,警方利用技巧攔下吳男後,趁機破窗並以辣椒水噴灑其臉部,迅速將其拉下車壓制施以酒測,酒測值為每毫升0.54毫克,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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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在臉書上PO文,本月13日國二有車輛拒絕國道警方攔檢稽查逃逸案,後來被國道警方一路跟隨,下大溪出口匝道前,該輛轎車拒絕停車受檢且加速逃逸,國道警方利用技巧攔查後,將駕駛拉下車壓制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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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方指出,吳姓男子13日下午開車經過國道二號,由東往大溪方向行駛,行經西向12公里處時,車身突然左右搖晃且速度忽快忽慢,國道巡邏車發現後鳴笛示意停車受檢,並指示下交流道停車,但吳男疑似拒絕攔檢,仍在路肩處蛇行,險象環生阻擾後方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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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警方趁其下國道3號南向大溪出口匝道時塞在車陣中將該車攔下,並趁機破窗以辣椒水噴灑於臉部,再迅即將吳強拉下車壓制,由於吳男身上有酒味,警方施以酒測,酒測值為每公升0.54毫克已明顯超標,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桃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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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為維護國道交通秩序,警方秉持嚴正執法立場,強力取締交通違規,以遏止酒後駕車行為。呼籲汽車駕駛人,警方執行勤務攔查時,駕駛人依法有義務配合,如有違規行為時,應配合受檢。切勿心存僥倖加速逃逸,以免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因不聽制止接受稽查而逃逸交通違規,罰鍰額度達1至3萬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至1年,請駕駛人遇稽查時應依法受檢,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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