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萍/新北報導
一名女子因為下背疼痛到新北市某中醫診所進行推拿治療,沒想到診所推拿師假藉替女子油推,把手指「滑」她的內褲裡侵犯得逞,以按摩的名義故意碰觸下體、胸部多次,女子感到不舒服報警,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新北地院判推拿師有期徒刑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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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子於2019年12月30日因為身體不適到中醫診所接受治療,男推拿師先是令她趴臥在按摩床上,利用按摩的機會來回揉捏身體、抓私密處2次,不顧女子扭動身體表示反對,更假意幫忙油推治療,將手指「滑」入她的內褲;接著再以按摩上半身為由,要求女子將身體轉到正面,刻意以手肘碰觸胸部。
女子在療程結束後即向診所人員反映,也馬上報警處理,推拿師供稱進行推拿前都有詢問過女子,過程中也有持續注意女子情況,她都回答「可以」,只有做正常的按摩流程跟部位,沒有碰觸私密處等情事。但女子反駁說,她明確感受到推拿師將手掌整個覆蓋在兩腿中間,馬上覺得不對勁表示不要這樣,對方重複按壓碰觸一些非患處部位,甚至抹油後,將手指放入私密處得逞,她不堪其擾多次阻止,並向櫃檯人員告發此事。
法院認為,女子與推拿師並無前嫌,沒有陷害誣賴的動機,加上女子曾到醫院驗傷,男子很有藉職務之便進行侵犯的機會,雖然推拿治療會接觸到身體,但已經造成女子身心靈的不適,診所人員也證實當天有收到反映,於是認為有罪,判推拿師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