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婦在家「嗯嗯」遭兒友非禮 全身發抖痛哭求救:垃圾鬼!

▲▼示意圖,性侵,絕望,暴力,家暴,恐懼,情緒,暗,害怕,強姦,虐童,虐待,社會。(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7旬獨居婦人遭兒子的朋友闖入家裡猥褻,直呼「垃圾鬼」害她沒臉見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雲林1名綽號「豬條」的男子,前年強闖朋友母親臥房,對老人家又摟又摸,還想拉對方的手要碰自己命根子,被害人剛上完廁所、褲子都來不及穿好,嚇得喊叫親友來解圍,事後提告氣得直罵「垃圾鬼」、害她沒臉見人,「豬條」捏造不在場證明,企圖瞎掰仍被拆穿,最高法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他4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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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條」和被害人的兒子認識多年,住家相距不遠,知道70多歲被害人獨居老家作息狀況,前年(2020年)11月4日下午2時許,因另案剛出獄2個月的「豬條」溜進被害人住處,強闖臥房一見到被害人,不由分說就從後緊緊摟住還摸胸,更扯開自己褲子拉鍊掏出命根子,要抓被害人的手來碰。

老人家當時原本坐在房內的尿桶上大號,聽見外頭聲響,急忙起身擦屁股,但來不及穿好褲子就遭偷襲,被對方噁心舉動嚇得又羞又怒,又聽對方說「給我1次好嗎」,老人家情急狠咬對方右手,接著高聲喊叫住在隔壁2間屋的乾孫子來救命。

「豬條」疼得直呼「怎麼咬這麼大力」、奪門而逃,2天後被拘提到案,堅稱當天去別的地方找朋友,而且被害人討厭他,他不可能自己去被害人家,何況他事發前遭人砍傷肩膀,需要在家靜養,他的雙手也沒有被咬傷痕跡,應該是老人家認錯人。

被害人提告堅稱就是「豬條」非禮她,說對方之前就常到她家、叫她「阿姨」,但總是瘋言瘋語,被害人更大罵對方是「垃圾鬼」,明知她這麼老了還這樣侮辱她、很可惡,她出庭哭著說此事不但害她沒臉見人,想到事發經過,就吃不下、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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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被害人驗傷發現雙手紅腫、胸部壓痛,跟她描述「豬條」犯案情節相符,況且被害人平日生活單純,沒有誣賴「豬條」反而讓自己名節遭議的動機,老人家跑去乾孫家求救時,眾人都看見她全身發抖、講話不清還哭個不停,頻說「豬條」要強姦她。

法官認定老人家的驚恐反應符合一般性侵被害人強烈情緒表現,加上被害人乾孫證稱當時先看到「豬條」從巷子衝出去,因為「豬條」有吸食強力膠習慣、常會惹事,左鄰右舍平時就對這個「危險人物」很注意。

警方奉命到場勘驗蒐證,確認乾孫家裡往窗外看,能看清楚經過人車模樣,此外,「豬條」所稱的不在場證明,也被朋友證稱沒這回事。至於「豬條」雙手沒被咬的「傷痕」,法官認為可能是被害人年邁力弱,短暫一咬只留下「咬痕」,經過2天已淡掉所致。

不過法官認為欠缺證據證明「豬條」有強制性交意圖,老人家也改口說記不清對方是怎麼講的,因此將檢方起訴的強制性交未遂罪嫌,改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論處,並以「豬條」無悔意沒和解,老人家不甘被糟蹋、要求重判等情狀,一、二審均判「豬條」4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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