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中油公司2020年爆發員工黃耀進涉入國營事業代考槍手舞弊案,案發後中油不僅開除黃耀進,還向黃耀進及另一個舞弊集團成員黃英傑一併提告損害名譽求償5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中油被爆舞弊後報考人數不減反增,認為中油並未名譽受損,判決槍手集團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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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地檢署和廉政署是在2020年查獲中油輸油技術員黃耀進(45歲)、黃英傑各組槍手舞弊集團,聘請學霸當槍手,幫人代考進入國營事業體,集團依照考生報考5大國營事業的不同,收取90萬至130萬不等費用。
代考舞弊事件曝光後,不僅媒體大肆報導,網友也留言批評中油,讓中油覺得名譽受損,因此開除黃耀進、黃英傑後,又向兩人提告求償50萬元,並在報紙頭版登道歉啟事。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無論升學或求職考試,都有應試者為圖僥倖而採取作弊手段,古今中外皆然,眾所皆知,只要考場舞弊「並非」需求單位共同參與,正常應試的考生或其他社會大眾當不致僅因不肖考生作弊行徑,而降低對於考試需求單位的信譽或社會評價,社會大眾譴責的對象應是心存僥倖並以舞弊行為破壞考試公平的不肖槍手及考生,而中油未參與考場舞弊,應該不會因為黃耀進等人的舞弊行為而受損,且中油後來舉行的僱用人員甄試各類別報名人數並未顯著減少,顯示中油的名聲也沒受到舞弊案而受到影響,因此駁回中油的賠償要求。
此外,在考生方面,2020年透過槍手集團考上的考上中油的29人,事發後已全數被中油解職,其中28人與中油和解,僅剩一名羅姓考生未和解,因為羅男是透過另個由黃英傑為首的槍手集團考上中油,任職期間已領走276萬多元的薪資,中油認為黃英傑與羅男共同詐取薪資,也要求黃英傑代為償還150萬元,保留其餘部分的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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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英傑則辯稱羅男成為中油雇員後,按照中油公司的工作規則,準時上下班努力工作,不違反工作規則、沒有不適任工作的情形,才能依照中油公司的薪資規定領到相應的工作薪津,中油付給羅男的歷年薪資,是他勞力付出的工作所得,與他仲介考試無關。
法官也認為,薪資及獎金所得與勞力付出是直接關係,與考試舞弊是間接關係,羅男從2016年上榜進中油後共領到10次獎金,可見其任職期間的勞務付出並未低於一般員工程度,在工作上並沒有不能勝任的狀況,因此認為中油不能以羅男舞弊考進就讓公司受有損害為由而向槍手集團求償,也判黃英傑免賠。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