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口罩國家隊的成員加利公司負責人林明進,前年3月遭海關與保三總隊查出進口陸製口罩虛偽標示「Made in Taiwan」達6萬9570片,被依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罪起訴。去年他出庭,向法官喊冤「只是要買口罩鋼印機器,並不知裡面有放口罩」,更無俚頭冒出,引進陸製口罩是敏感政治問題。士林地院今(21日)依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
判決指出,林明進明知在大陸地區生產的醫用口罩是大陸地區工廠所生產,並非台灣地區製造商品,竟在商品上加註「MADE IN TAIWAN」字樣偽裝成台灣製造,基於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犯意,在2020年3月間,向大陸地區廠商購買製造口罩的設備及醫療口罩共計6萬9570片,並在口罩上標註「MADE IN TAIWAN」鋼印字樣虛偽標記後,同年3月29日,以加利公司名義報關,經基隆關人員開櫃查驗抓包。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明進去年8月12日到士林地方法院開庭,開庭第一句話急著向法官澄清「我沒詐欺意圖」,立刻遭法官駁「這件沒起訴你詐欺。」林稱「我是買設備」是請大陸友人劉嫻替他購買「Made In Taiwan」的雙鋼印機器,強調不知裡面有口罩。
庭間他不時焦慮玩弄手指並回法官,設備機器從東莞製造運到上海,機器需要測試。測試完廠商要求得將印上「Made In Taiwan」測試口罩通通運回台灣。對此,法官提出質疑「點把火燒毀不就好?而且為何測試要製造如此多片」林急著回「銷毀對方要求收天價」同時理直氣壯向法官解釋「正常來說,穩定測試需4、50萬片」,林語末更突然無俚頭說出「敏感政治問題。」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官審酌林明進明知醫用口罩屬防疫物資,在全球正值防疫期間,醫用口罩屬國人所必備用品,卻明知故犯,在口罩上加印「MADE IN TAIWAN」鋼印,更輸入這些非台製口罩,對市場經濟秩序、交易公平及人民健康均有危害之虞,所為誠屬不該,考量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6萬9570片也遭扣押未流入市面,兼衡林自承高職畢業、擔任加利公司負責人,因加利公司停工中現在0收入,更須支付員工薪資,已婚,需扶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家庭生活經濟狀況,依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罪,累犯,判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
另外,林明進輸入467萬8千片非醫用口罩,由員工負責分裝以每50片包裝封口,貼上加利國家隊編號11的標籤,故意隱藏口罩產地品質假標示。這些口罩一部分提供國家徵用,讓衛福部支付1068萬1200元,另一部則拿來市售,不法獲利2339萬元,合計高達3407萬元,被依違反藥事法及詐欺取財等罪起訴,由於他不認罪,全案法院審理中。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