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偷同事錢丟官 再盜超商枇杷膏被逮!妻揭他偷拍胞妹私處求離

▲桃園市李姓男子垂涎女友妹妹姿色,竟以手機開啟錄影功能放置浴室通風口偷拍如廁與盥洗影像,遭女友察覺提醒妹妹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張男2度偷拍妻子妹妹隱私部位,妻子心灰意冷求離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台中市張姓男子原本在派出所擔任巡佐,他2019年遭指控偷走同事錢包內的100元、3度開啟同事勤務櫃行竊未遂,失去警職,2年後又因在超商偷東西被逮,其妻則揭開張男曾偷拍她2個妹妹的私處,請求離婚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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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張男2017年12月至2019年5月間在台中市某派出所擔任巡佐,2019年1月29日在所內寢室翻找未上鎖的勤務櫃,偷走同事皮夾的100元現金,同年4月又3度翻看同事勤務櫃行竊未遂。

張男當時辯稱他在2012年就開始治療精神疾病,不過法官認為他在犯案時未受疾病影響,判處拘役40日、緩刑2年,張男也因此丟失警職。

張男後續從事月入僅2萬元的臨時工,去(2021)年又被抓到在超商偷竊,於1/24、25、28及2/1間先後拿走維他命C、枇杷膏、牛肉乾、葉黃素等,超商店長依監視器畫面提告,張男又辯稱其精神疾病發作,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不過法官仍認為他意識清楚,依竊盜罪判他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張妻實在難以忍受,去年底向法院訴請離婚,更提出張男1995年陪她回娘家時,偷裝針孔攝影機拍攝她妹妹的私密處,家人當時選擇原諒,但張男2017年時又用相同手法拍她另個妹妹的私處,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訴,不過妹妹最後將告訴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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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妻另指控,張男曾在去年5月間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法官認為,張男身為警察,還犯下竊盜、妨害秘密等案件,更不尊重張妻,造成其精神痛苦,婚姻關係難以維持,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