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4000萬移工失能津貼未給付 監委批台灣顏面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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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移工應該申領而未申領,或者中斷申請失能津貼的金額,高達超過新台幣4千萬元。(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根據監察院近日調查報告指出,近10年移工應該申領而未申領,或者中斷申請失能津貼的金額,竟高達超過新台幣4千萬元,足見職災失能移工的法定權益未受保障,監察委員王美玉表示,「他們是人、不是機器」,政府以為4000萬是幫國庫省錢,其實讓台灣顏面大失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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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2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職災失能移工醫療照護、應有補償及職業重建未獲公平對待,應領未領失能津貼超過4千萬元,相關罰則對雇主不生警惕之效,監察院促請勞動部確實檢討改善。

王幼玲指出,我國自1989年正式引進移工,開放至今已超過30年,外籍移工人數累計超過70萬人,然而根據監察院的調查顯示,職災移工失能率是本國勞工的2倍,2016年至2020年有聘僱許可領取失能給付的外籍移工有1087人,其中有512人終止契約,占了近半數。

王幼玲說明,移工從事的常是台灣傳統產業基層的工作,機器老舊、欠缺安全裝置,或者追求產出速度關閉安全裝置,因為缺乏有效的職災通報平台,造成危險機械未被勞檢單位查出、汰換,導致職災事故反覆發生。

王幼玲發現,根據勞動部統計,近10年移工應領而未領的失能津貼金額,竟高達超過新台幣4千萬元,符合請領勞保失能年金的返國失能移工,也有超過半數未持續受領,職災失能移工返國後,領取我國勞保職災失能給付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的失能生活津貼,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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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召開「職災失能移工醫療照護,應有補償及職業重建未獲公平對待」記者會。(圖/記者林銘翰攝)

王幼玲認為,在台灣工作卻因職業災害而失能的移工,不論在法定補償、請領作業、訴訟程序、職業重建及媒合新雇主等,均處於孤立無援的狀態,導致失能移工處境艱難,勞動部應該積極作為,確保失能移工應有的權益。

王美玉受訪時表示,移工的失能率比本國勞工高兩倍,在他們走訪工廠的過程當中,有些管理階層毫不猶豫地告訴他們,「危險的工作就給移工做」,有些明明是合法引進的移工,不良的雇主卻沒有幫他們保勞保,而即使有保勞保,移工一旦失能、受傷後就馬上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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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玉批評,「在他們眼裡,把機器看得比人重」,移工如果受傷、斷手掌、斷手指或脊椎受傷,就再換新的一批人來,這就是台灣對待移工的環境,「他們是人、不是機器」,他們的命也是命、也是人家的爸爸或兒子,在母國還有他的家庭。

「4000多萬是累積多少外籍移工斷了手腳」,王美玉指出,這些是台灣應該賠償人家的,「我們卻讓他領不到」,這些這都是血汗錢、移工用生命換來的錢,「所以4000萬你覺得是幫國庫省錢嗎,很抱歉,這是讓台灣顏面大失、很負面形象的一件事」。

王美玉認為,台灣的生育率已經是世界倒數第一,勞動力也面臨人口老化,對待移工不能有這麼不友善、惡劣或黑心的做法,勞動部必須深入了解原因,政府在看待移工問題也必須了解他們的苦境或困境,「他們還有下半生要過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