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修法,增訂酒駕肇事併科罰金可至300萬、提高酒駕未肇事刑期至3年以下,以及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而總統蔡英文透過臉書回應,政府對酒駕一定零容忍。對此,國民黨政策會副執行長孫大千痛批,根本就是一句年度幹話。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前者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至新台幣1.5萬元罰鍰。
後者則為,酒駕未肇事刑責,從現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致重傷者,不論初犯或再犯,維持現行刑度,但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規定,細項為: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另三讀條文也規定,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則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加重酒駕罰則,蔡英文在臉書表示,對於酒駕事件,政府一定零容忍,除了加重罰責,杜絕僥倖心態,我們也會持續透過嚴格執法、重視戒癮治療等各面向,來全力降低酒駕事件的發生。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但孫大千不埋單蔡英文的說法,25日透過臉書批評,蔡英文的「酒駕零容忍」,根本就是一句「年度幹話」。孫四問蔡,一、民進黨內許多重要官員都有酒駕的紀錄,然而他們仍然能夠平步青雲,坐擁權力,這就是蔡英文口中的酒駕零容忍嗎?
二、酒駕上路原本就是一種蓄意致人於死的行為,然而法務部在修法的過程當中,始終不願意全面提高最低本刑,導致法官判案時有輕判的空間,這就是蔡英文口中的酒駕零容忍嗎?
三、酒駕肇事致死初犯就已經天理不容了,法務部卻仍然堅持最低本刑為3年以上,一定要等到再犯肇事致死,才能夠改為5年以上,這究竟是什麼鬼立法邏輯?這就是蔡英文口中的酒駕零容忍嗎?
四、在民進黨執政過程中,酒駕肇事致死所造成的家庭悲劇一再發生,蔡英文永遠都是用雷聲大雨點小,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方式來推動修法,平息民怨,所以導致酒駕刑責的嚇阻效果極為有限。如果真的零容忍,為什麼會有一次又一次的酒駕致死事件發生呢?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