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靖榕/綜合外電報導
歐洲議會25日通過一項修改COVID-19旅行規則的建議,根據現在接種疫苗人數提升以及歐盟數位接種證明的普及,應將旅行規則從國家、區域層面的考量,降為個人風險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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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25日宣布,將會建議更新COVID-19的旅行規則,以個人層面的風險為依據,而不是以「區域層級」作為依歸,「但病例正在增加的極高風險區域除外」,這項決定更新的結果,代表未來一個人是否能夠通關旅行的關鍵決定,不再以該國整體疫情決定,而是根據歐盟數位疫苗證明上當事人的接種、篩檢和痊癒紀錄來判定,「以人為本的決定將會實質上簡化規則,對旅客來說也會更透明、更可預測。」
歐洲議會指出,擁有歐盟數位疫苗證明的旅客應能有自由行動、不必受到額外限制的權利。
合格的數位疫苗證明包括,根據歐盟規定在接種最近一劑疫苗後至少14天至270天以內,以及已經接種加強劑者;歐盟成員國也可以選擇根據該國或是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規定,准許合格旅客出入境。72小時PCR檢測陰性、24小時快篩陰性都屬於合格範圍。從確診第一天算起超過180天,染疫痊癒者得以旅行。
如果沒有歐盟數位疫苗證明的人,只要在旅行前24小時接受篩檢,或是入境後24小時內接受篩檢,陰性就可以繼續旅行。因基本需求必須跨越國境者,或是12歲以下的孩童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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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地圖
歐盟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ECDC)必須繼續更新成員國地圖,根據成員國內疫情風險分為綠燈、橘燈、紅燈和深紅燈,地圖會以14天內的確診通報率、疫苗接種率和篩檢率為分級參考。
緊急剎車機制
歐洲議會的新建議將在2月1日生效,隨之而來的配套措施就是更加嚴格的「緊急剎車機制」(Emergency brake),如果一個成員國因為遭遇新型變異株必須加嚴警戒,與ECDC緊密合作的歐洲議會就必須審視該國情況,隨時調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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