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許姓女子前年在台北市東區某知名品牌門市工作時,將公司為會員準備的VIP、滿額禮偷放到同事置物櫃內,被公司發現後辯稱,是要保留給自己的客人,台北地檢署先前3度以許女未將這些禮品佔為己有等理由,處分不起訴,日前高檢署受理再議發回,命令台北地檢署依侵占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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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從網購女性服飾起家的店商公司,近年在台北市忠孝東路開設實體旗艦店,2020年6月間,舉辦VIP、滿額禮活動,準備了各式各樣的精美小物要送給會員,許女卻將其中洗護髮旅行組5組、3入微波保鮮盒2組、以及不鏽鋼餐具組2組,放到同事的置物櫃內。
事後公司清點發現贈品數量不對,調閱監視器找到遺失物後,許女坦承因為怕贈品送光,所以她想先幫自己的客人保留下來,公司提告侵占後,檢察官調查認為,許女不是把贈品放到自己的置物櫃,應無佔為己有的意思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公司不服氣,連提2次再議,都獲得高檢署支持發回重查,檢察官都還是處分不起訴,直到第3次再議成功,高檢署這次發回時,直接命令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全案因此再第4度偵辦後,在26日依侵占罪起訴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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