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不能內用」帥警官家裡偷吃人妻 害離婚70萬和解慘遭調職

▲台南市交警大隊1名連姓分隊長,被指控「吃人妻」,台南市交警大隊以連員嚴重影響警紀,記過2次,改調服務單位,並列教育輔導對象。(圖/記者林悅攝)

▲台南市交警大隊1名連姓分隊長,被指控「吃人妻」,台南市交警大隊以連員嚴重影響警紀,記過2次,改調服務單位,並列教育輔導對象。(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交警大隊1名連姓分隊長,被指控偷吃人妻,連員雖以70萬元達成和解,但人妻事後與丈夫離婚,丈夫認為連破壞其家庭,憤而向媒體爆料,指控連員「偷吃人妻」行徑,台南市警交警大隊認為,連員所為雖是私事,但嚴重影響警紀,依規定從嚴懲處記過2次,改調服務單位,並列教育輔導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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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員被人妻丈夫指控,2021年7月29日得知人妻要到台南某醫院探望家人,趁機到院外會面,得知人妻尚未吃中餐,聲稱防疫關係店家都不能內用,即帶人妻回家用餐,並藉口客廳冷氣壞了,帶人妻進入房間而「上床」。事後人妻丈夫發現此事,連員即委託律師以70萬元與對方和解,並要求封口不得張揚。兩人離婚後,丈夫認為是連員介入破壞幸福,憤而向媒體爆料。

台南市交警大隊今天回應,有關交警大隊員警發生不正常男女關係,事後該員十分懊悔,已與當事人和解。警察人員本應遵守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倫理規範,交警大隊 平時即嚴格要求所屬遵守警察風紀,做到零容忍,對於違法犯紀同仁,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之態度,若有違法、違紀 之情形,必主動澈底實施內部清查,從嚴究責。

交警大隊指出,連員行為失當部分,雖屬個人行為,但已嚴重影響警察風紀,交警大隊一向採從嚴、從迅懲處,本案依「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加強予以記過2次處分,因該員非主管職務,亦予以調整服務單位,並列教育輔導對象,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交警大隊持續清查連員有無涉及其他類似違紀案件,以端正警察風紀。

▲台南市警交通大隊積極進入校園進行交通宣導,連員都是交通宣導團宣導成員,深受好評。(圖/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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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台南市交警大隊30歲連姓分隊長未婚,警大研究所畢業,目前攻讀博士班,擔任分隊長服務8年來,工作表現良好,由於本身才識頗佳,口才台風穩健,被列為交警大隊交通安全宣導團成員,擔任「宣導交通大使」,除一般性警察勤務外,每每交大有辦宣導活動,連員均會被委以重任,負責交大對外宣導任務,連員表現也可圈可點,表現深受肯定,連員的學經歷條件佳,可謂警界「明日之星」,如今被爆料與人妻不倫,除令警界震驚,也令同儕甚感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