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垃圾車失火!餘燼未滅續升温 車斗燒毀險釀災

▲▼清運人員搶救火勢時,先將後車斗廢棄物卸載於路邊。(圖/花蓮消防局提供,下同)

▲▼清運人員搶救火勢,將後車斗廢棄物卸載於路邊。(圖/花蓮消防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日前花蓮吉安鄉發生一起車輛火災,消防局接獲民眾報案稱停於路邊之垃圾車後車斗冒出黑煙,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臨近消防分隊到場進行搶救,搶救人員到達時為車斗內廢棄物起火燃燒,造成後車斗受火燒損,本案幸無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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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火調人員現場勘查發現,起火燒損物為垃圾車後車斗裝載之廢棄物,搶救火勢時清運人員已將後車斗廢棄物卸載於路邊,燒損物中除一般垃圾外也有大量傢俱、床墊及棉被等物,不排除係因載運物中含有未完全降溫丟棄之爐渣餘燼,於垃圾車後車斗內蓄熱升溫,進而引燃周遭堆置之易燃物品,引起火災。
 
歲末年終,家戶清掃環境除舊佈新,不免有垃圾清運需求,然廢棄物中若含有未完全熄滅之火種或是禁水性物質,則可能造成蓄熱或產生化學反應致使起火之情形。

▲廢棄物起火燃燒,造成後車斗燒損。

近年來發生過不少類似火災案例,有鑑於此,廢棄物清理法中亦明訂嚴禁拋置熱灰燼、危險化學物品或爆炸性物品於廢棄物貯存設備(垃圾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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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局長林文瑞呼籲,民眾清掃環境打包垃圾時,務必注意菸蒂、爐渣等餘燼是否確實熄滅且降溫,並勿將禁水性物質等化學物品置於待清運之廢棄物中,以免造成清運時之危險,維護他人及自身之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