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睿兒性侵坐牢18個月今出獄 「不能直接回家」原因曝光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藝人胡睿兒因在夜店樓梯間撿屍性侵,被法院判刑2年定讞,2020年入獄至今18個月,服刑早已過半,日前胡睿兒第2度申請假釋,獲法務部矯正署審查核准,經高院裁定保護管束,今天離開台北監獄,依規定必須先到到北檢報到,決定假釋期間的處遇方式之後才能回家。

▲胡睿兒因假釋性侵案入獄18個月獲准假釋。(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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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睿兒(本名胡睿楷)是饒舌男團「Under Lover」成員,2018年6月16日深夜,在妻子林采緹待產之際,到台北市信義區夜店「KLASH」,見到一名剛認識的女子酒醉不醒人事,就把她帶到逃生梯間性侵,之後胡自行離開,留下女子被清潔人員發現報警。

▲胡睿兒身穿白色素T,頭戴黑色毛帽,神情輕鬆步出北監。(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台北地檢署起訴胡趁機性交罪,一、二審都將他判刑2年,經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確定後,胡曾在IG上平淡表示,「內心平靜,我想我會做好12首歌,講故事給你聽」,2020年7月21日,已和林采緹離婚的胡睿兒剃了光頭,帶著4本心靈書籍到北檢報到發監前,對媒體表示坦承錯誤,「希望大家把我當成一個借鏡,做的事情該怎麼面對、該怎麼承擔,我們就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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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胡睿兒服刑過半後首度申請假釋,被以「社會觀感不佳」為由駁回,依規定2022年1月再次提出申請,經矯正署審查核准,出獄後仍要等待觀護人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0條相關規定,擬定假釋期間是否需要施以電子腳鐐等處遇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