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今(7日)公告,110年度住宅補貼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期間為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至2月25日(星期五),受理申請項目為租金補貼,錯過去年8月申請的市民朋友可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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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表示,110年度租金補貼第2次公告新北市計畫戶數為4,128戶,獲租金補貼者按其分級級距及租賃區域,每戶每月可獲得2,000元至5,000元不等之租金補貼,最長補貼1年。
為配合防疫措施,市府屆時將暫停臨櫃受理申請服務,以減少疾病傳染的風險,欲申請110年度第2次公告租金補貼者,請多利用線上申請申請至111年2月25日17:00止 或郵寄方式提出申請。
民眾可自111年2月14日起上網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或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重要政策」→「住宅補貼專區」下載,填寫後檢附相關文件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