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是她的!高雄男酒後騎車 後座女友也挨罰扣牌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市一名邱姓男子(62歲)與鄭姓女友(52歲)新春期間找親友歡聚飲酒,酒後休息了3、4個小時,邱男怕女友不勝酒力,自告奮勇騎車送女友回家,沒想到在路上遇到仁武分局巡邏攔檢盤查,警方發現郭男的酒測值為0.27毫克,郭男除了自己觸犯公共危險罪嫌外,鄭姓女友也將連坐,面臨1萬5000元以上至9萬元以下罰緩,並吊扣機車牌照3個月。

▲邱男(左)酒駕害女友(右)連坐受罰。(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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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男和女友騎機車違規被攔下。(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仁武警分局鳥松分駐所員警是在5日凌晨零時許,巡邏經過鳥松區大仁北路與育成一街口,發現一對男女騎機車紅燈違規右轉後,看到前方有巡邏員警,就直接停在路旁,但仍遭眼尖的員警發現,上前盤查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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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盤查發現騎車的邱男身上有酒味,詢問後,邱男坦承4日下午拜訪親友時曾飲酒,但因為體諒家住鳳山的鄭姓女友視力不佳,且自認為已經休息3、4個小時後,所以自告奮勇騎車載女友回家,經酒測後,邱男的酒測值為0.27毫克,超過標準值,於是將兩人帶回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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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除了將邱男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外,因為鄭女是機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邱男酒後駕車而不予禁止駕駛,員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7項規定開出罰單,鄭女將與酒駕的邱男同受酒駕罰則1萬5000元以上至9萬元以下罰緩,並吊扣機車牌照3個月,讓兩人大呼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