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犬衝出「害女騎士摔車亡」!飼主急否認 1根狗毛秒打臉

肥胖貓狗。(圖/取自CC0圖庫Pixabay)

▲王女因黃狗衝出,人車倒地,經送醫搶救仍是不治。(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王姓女騎士2020年2月8日騎車行經新竹市香山區牛埔路,因一隻黃色米克斯犬突然衝出,導致她閃避不及而人車倒地,經送醫搶救仍是宣告不治。事後孫姓飼主向警方辯稱,肇事犬不是他的狗,惟經調閱監視器、進行狗毛DNA鑑定,確認是孫男所飼養的狗肇事。一審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將孫男判刑8月;案經上訴,高院日前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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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孫男於住處飼養一隻名為「布丁」的黃色米克斯犬,但他卻在2020年2月8日下午,疏於注意、任由「布丁」在未繫繩及無人看管下離開住處散步,隨後「布丁」衝到新竹市香山區牛埔路上,導致當時騎車行經該路段的王女,當場閃避不及而人車倒地,受有急性硬性腦膜下出血及顱骨骨折等傷害,經送醫搶救後,同月14日清晨宣告不治。

事後,警方循線追查,發現是孫男飼養的布丁肇事;不料,孫男辯稱,肇事犬並非他所飼養的黃狗「布丁」。不過,新竹市警察局鑑識科人員於王女的機車底盤,搜得一根棕色毛髮,經與「布丁」唾液比對,兩者DNA結果相符,再加上監視器畫面也拍下,布丁肇事後返回孫男住處,確認是孫男飼養的「布丁」肇事。

一審新竹地院勘驗上述相關事證,確認孫男犯行,考量孫男始終否認犯行,且無賠償意願,態度著實不佳,故審酌後依過失致死罪,將孫男判行8月。不過,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日前審理後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