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蔡怡萍/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曾獲資深優良教師獎的張姓前國小教師,2017年至2018年間多次對就讀小學的1名女學生,利用擦乳液為由,撫摸女童下體、親嘴,犯案多達10次,一、二審均將他判刑4年10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民事部分家屬以女童有創傷壓力症候群求償500萬元,台南高分院判賠1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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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曾獲2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被控於2017、2018年在國小擔任女童班級導師期間,多次於例假日、寒暑假期間,要求她到校練習字音字形及國語演說比賽,以幫女童擦拭乳液為由,脫去其褲子,再以乳液擦拭雙腳,繼而撫摸其下體及親吻臉頰、嘴巴,違反其意願方式,強制猥褻得逞10次。
據了解,該案發生於2018年以前,教育局於2019年3月獲悉後,隨即責成學校啟動調查,並於查證確實後立即於同年5月依法解聘,並通報為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同時撤銷該員優良教師頭銜,張男也與妻子離婚,目前擔任臨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