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珠炮罵警「人渣.國家養的米蟲」 碩士男下場曝

▲生氣,憤怒,罵人,不爽。(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男子對員警辱罵「人渣、米蟲、不要臉的廢物」,法院判5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位葉姓男子與其父親在住家發生糾紛,葉父報警請求警方到家中協助,但葉男看見警方到場竟出言辱罵「犯罪集團、他媽的、不要臉的東西」,被依妨害公務逮捕帶回警局時,繼續對警察叫罵「人渣、國家養你們這些米蟲畜生」等,檢察官依法起訴後,法院判葉男侮辱公務員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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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姓父子2020年12月23日在住處不明原因發生爭執,葉男對接獲葉父報案前來協調的3位員警出言飆罵「不要臉的東西」等語,被警方以妨害公務現行犯帶回警局,製作筆錄期間葉男態度依然囂張,不斷辱罵「你們這些犯罪集團成員集體犯罪、你他媽的、X你媽、國家養你們這些畜生啊、你媽的怎麼會當所長啊,人渣、不要臉,還領我們人民養你們畜生的錢,媽的國家養你們這些米蟲這些畜生啦」,已嚴重貶損依法執行職務員警之威信及尊嚴,檢察官依妨害公務將葉男移送偵辦。

葉男向高雄地方法院矢口否認犯行,反咬警方是非法入侵住宅、非法搜索、非法的強制罪未遂、妨害自由,自己所說的都是「針對他們的犯罪行為所做的正當防衛」,且警方提供的密錄器影像是非法證據,密錄器譯文是非法證據的衍生證據、葉父的證述是傳聞證據,在偵訊中的自白也是透過非法使用戒具、非法凌虐取得,通通沒有證據能力,甚至要求停止審判聲請釋憲。

法院勘驗警方密錄器,警方勤務期間語氣平和、未有不當使用強制力,密錄器錄製影像也為就職務執行過程之錄影存證,為合法取得證據。且查出葉男具有碩士學歷,憑藉稍有學識就目中無人、賣弄法規,欠缺合理法治觀念,對於值勤員警加以言語侮辱、貶損人格,犯後態度又極度不佳、強詞奪理,全案並無須動用釋憲,判處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