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墾丁地區東海岸景觀區昨(13)日有3台吉普車開進沙灘潮池區域,嚴重破壞周邊地貌,保七總隊第八大隊獲獲悉後,將依據民眾提供的檢舉畫面通知行為人到案說明,並函送墾管處依違反「國家公園法」處理,如果成立,依規定開罰1500元,累犯則罰3000元。墾管處初步了解,只有一台違規,另2台救援,不算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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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國家公園東海岸頗受遊客歡迎,除了欣賞黃沙堆積外、也可從佳鵝公路欣賞崩崖景觀;多年前曾有沙灘車違規進入,破壞景觀,在墾管處強勢取締後消失。
一名女遊客13日下午到東海岸滿州界碑沙灘欣賞海景,看到3台吉普車在沙灘入口,讓她感到訝異,質疑是否相關標示不清或取締不力。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表示,事後前往了解,僅看到沙灘留下輪胎印痕,行為人已離去,將依據照片所示車牌號查詢車主身分,通知前來說明,並依調查資料函文墾管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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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管處初步了解,該案是一台車違規進入東海岸景觀區受困沙灘,行為人求助,另2台車輛前往救援,根據規定,救難不屬於違規行為,因此不罰,將針對第一台進入的車輛開罰,第一次罰3000元,如果是累犯可罰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