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市從事直銷、年收入破數百萬的侯姓男子,2018年間對越南籍女友的13歲女兒小倩(化名)伸出狼爪,竟在晚餐中加入四級毒品,趁機性侵得逞,事後甚至嗆聲「妳吃飯錢誰給的」,結果一審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他不滿一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日前裁定駁回,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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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提到,侯男2018年3月23日因為越南籍的女友要返鄉,臨時請他幫忙照顧當時就讀國中的13歲女兒小倩,沒想到女友前腳才剛搭上飛機離開,他就在當日晚餐中偷偷加入了四級毒品「7甲Aminoclonazepam」,導致小倩吃完飯就頭暈、想睡。
侯男見狀還不肯罷休,又拿出含有「7甲Aminoclonazepam」的膠囊,誆騙有舒緩筋肉痠痛的功效。當時小倩剛好在接受體育訓練,便信以為真吞下膠囊,結果很快就陷入昏睡,並慘遭侯男性侵得逞。
小倩在遭施暴過程中曾醒過來,但因為藥效關係無力反抗,等到完全清醒之後,才趕忙用LINE向朋友求救。侯男挨告觸犯妨害性自主罪,但他辯稱自己有性功能障礙,根本無法勃起,怎麼可能和小倩發生性行為,之所以會發生這樣的事,應該是自己反對小倩的交友情況才會遭到誣陷。
不過,一審法官審理後發現,侯男在事發之後曾對小倩嗆聲,「妳跟媽媽吃飯、住宿還有生活費從哪裡來的」,加上經醫院鑑定,小倩的私處確實有撕裂傷,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並依對未滿14歲女子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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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男不滿提出上訴,但二審仍被駁回,他再次提出上訴。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在一、二審的調查中,種種證據都指向應該是有性侵的事實,最終裁定駁回,全案確定,也就是說,侯男得為了這一次的衝動,入獄服刑8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