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超明涉收賄100萬被訴貪污 出庭強調:我應該是沒有罪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密集審理前年爆發的立委收賄案,前天(16日)率先審結立委廖國棟涉收賄790萬元案情,今第二波辯論立委陳超明涉收賄100萬元情節,陳超明在庭外短暫受訪,強調相信司法會還他公道,「我應該是沒有罪!」不過庭訊時被審判長要求當庭看完一份證據表示意見,陳超明不改草根性,直言自己不是律師,沒辦法一下子看完密密麻麻的內容,「妳(指審判長)講了我才比較懂!」

▲立委陳超明涉收賄100萬元,到台北地院出庭強調確信自己無罪 。(圖/記者黃哲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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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恒隆(70歲)為爭奪SOGO百貨經營權,與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纏鬥20年,李被控涉行賄蘇震清等多位立委施壓經濟部等主管機關,企圖重掌SOGO,陳超明被指涉收賄100萬元,以時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身分,發函經濟部並打電話給時任經濟部長沈榮津,逼迫經濟部官員出席本案掮客郭克銘主導的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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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超明和涉嫌收賄的助理梁文一於前年(2020年)7月底事發到案後,都曾被羈押禁見,陳超明當時曾暴走怒吼「為什麼要押我!」、「天黑一邊(台語)」、「法院羈押我實在沒良心」等語,但直到起訴後審理約3個月,陳超明才獲准交保500萬元,梁文一交保150萬元。

陳超明今(18日)上午9時許出庭前短暫受訪,強調:「謝謝大家的關心,我相信司法會還給我公道、清白。我個人很確信我是清清白白的,我確信,我應該是沒有罪。」他認為,庭訊證據非常清楚、非常明白,相信足夠證明他沒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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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庭訊開始沒多久,因檢方要求將一份證人證述本案公聽會從籌備到舉辦過程的筆錄列為證據,審判長提示給陳超明與梁文一,請2人當庭看完表示意見,律師主張檢方此舉有偷襲之嫌、會影響當事人對質詰問與防禦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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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超明更直白表示:「叫我怎麼看?我又不是律師,怎麼馬上看?我一定要全部看完才能了解意思!」審判長好言要他慢慢看,「我們要開一整天,不催你」,還不時提醒重點。陳超明認真看了很久,告訴審判長:「老實講,我看不出內容,密密麻麻的,有我的名字我才會注意,妳(指審判長)講了我才比較懂!」

公訴檢察官否認意圖偷襲當事人,強調這份筆錄只是幫助合議庭理解為何本案會召開這場公聽會,但證詞內容跟陳超明有無收賄完全無關。陳超明強調,他當時一直以為這場公聽會,是同案被告、前立委徐永明與東吳大學合辦,根本不曉得是掮客郭克銘受李恒隆之託主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