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片」女大生激戰小黃運將 隔天告性侵!他喊冤:還有第二回合

▲▼性侵,性騷,房間。(組合圖/示意圖/pixabay)

▲來台讀大學的外籍女生指稱酒醉遭小黃運將性侵,但法官查出真相一百八十度轉變。(組合圖/示意圖/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吳姓小黃運將3年前凌晨從夜店搭載一名女大生回家,跟對方進香閨接連嘿咻2次,以為飛來豔福,當天上午還專程去接「老婆」上課,但女方自稱爛醉斷片,告吳男涉嫌性侵,吳男喊冤指女方主動求歡說要交往,還告訴他本名、有哪些家人等私密事;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女方當時外表看不出醉態,無從證明吳男趁人之危,判他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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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於2019年9月23日,來台讀大學、能說流利中文的外籍女生(當時20歲),和同學在夜店喝酒狂歡後,當天凌晨3時許在店外搭排班的吳男所開小黃回家,期間短暫醒來,瞄見吳男打著赤膊在她房內東翻西找什麼東西,她沒管、逕自繼續睡。

當天上午10時許,女方被室友叫醒,說吳男在樓下要送她去上課,她起身發現自己全裸,穿衣下樓跟吳男說太累了要蹺課,把自己手機號碼給吳男後,上樓又睡到當天下午,醒來納悶房內為何滿地筷子,再回想吳男到底是什麼人、為何叫她「寶貝」,她跟前一晚狂歡的同學拼湊過程,認為自己被非禮了,報案提告。

吳男到案喊冤,指女方上車沒多久,就從副駕駛座靠過來,賴在他身上說要做他女友,還撒嬌想嘿咻、想直接「車震」辦事,他停車匆忙迎戰,又抱又親,但車內空間太擁擠、不好施展,女方就帶他回家,從樓下到承租雅房共4道門,都是女方自己開的。

吳男更爆料,第一回合結束後,女方馬上要求第二回合,他連忙喊暫停、請女方給他休息回電時間,中場時間兩人聊天時,女方自己說出從哪個國家來、在家裡4個手足裡排行老大、弟弟是老幾妹妹是老幾,甚至她的本名、讀哪個大學,每周哪幾天上午或下午有課,還要求天天來送她去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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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表示,女方當時看來很清醒,對答如流,第二回合結束後,女方說手機不見,他在房內翻找無著,拿女方給的房門鑰匙下樓去車裡找,因女方全身光溜溜,他把房門反鎖以免被人闖入,在車裡找不到手機,上樓卻因鑰匙不對而進不了門,他輕叫加上從窗口連丟3雙筷子,連整串鑰匙也丟進去,都叫不醒女方。

吳男說只好先離開,當天上午8時許折返,要接女方去上10時許的課卻等不到對方,等了2小時終於遇到女方同學上樓幫忙叫人,女方下樓碰面,他問女方「寶貝,不是要去上課」,女方說太累了不去上課,反邀他上樓,他表示室友都在、不太好,取得女方手機號碼加入LINE好友,女方說買好手機再聯繫,事後他傳訊息稱呼對方「老婆」。

檢方認為吳男瞎掰,加上女方驗傷採集到吳男的DNA,起訴吳男涉犯乘機性交罪嫌。不過法官審理發現,女方在警局報案筆錄的記載,跟吳男說的都對,連女方身上有一道傷痕,吳男也知道是車禍造成,女方更承認若不是自己說的,吳男不可能知道這麼多,只是她完全不記得過程,還反問吳男「丟筷子的意義是什麼?」。

法官勘驗吳男兩度到女方住處樓下的監視畫面,確認女方並沒腳步蹣跚、需人一路攙扶的酒醉模樣,女方也自稱平常喝醉,朋友都以為她是清醒的,何況吳男與女方萍水相逢,不排除吳男以為女方清醒、且女方有意跟他親熱,難以證明吳男有趁人之危的犯意,判他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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