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揹4條通躲嘉義 年後返鄉「睡工地」外出購物被逮

▲雲林陳姓男子犯下毒品、竊盜等罪,去年12月初遭通緝後隨即逃亡嘉義藏匿,過年後現身雲林,警方於定點埋伏順利逮捕歸案,睡了兩個月工地,仍難逃法律制裁。(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陳姓男子犯下毒品、竊盜等罪,去年12月初遭通緝後隨即逃亡嘉義藏匿,過年後現身雲林,警方於定點埋伏順利逮捕歸案,睡了兩個月工地,仍難逃法律制裁。(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陳姓男子犯下毒品、竊盜等罪,2021年12月初遭雲林地檢署通緝後隨即逃亡嘉義躲避警方查緝,日前斗南警方接獲線報陳男現身雲林,警方立即著手調查,並執行定點埋伏,順利於斗六市雲林路便利商店順利查獲陳男,睡工地2個月仍難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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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33歲)遭雲林地檢署通緝案為竊盜1案、毒品3案,一直都是斗南警分局轄區治安顧慮人口,有多項前科的他因為到案遭通緝後宛如人間蒸發,管區不定時到其家訪查時均未見人影,日前警方接獲線報,陳姓男子認為風聲已過,回來雲林工作。

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佈建情資,除掌握其可能使用之交通工具,經多日調閱監視器,最終判斷其經常行走之路線及必經之路口,專案小組派員在定點埋伏,最終查獲陳男。

陳男向警方表示,逃亡期間隨著老闆到處工作,因不敢回家所以都睡在工地,目前在古坑的一處工地工作,沒想到與朋友去斗六買個東西就被警方查獲,人算不如天算,再怎麼躲終究逃不過正義的制裁。

斗南警察分局藉此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勿以身試法,不論間隔多久,警方依法執行公權力;亦提醒民眾如果有司法案件收到傳票時,務必依指定庭期到案處理,或先行向法院、地檢署書記官請假,以免遭到通緝而成為警方查緝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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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施用毒品只會使人沉淪其中無法自拔,吸食毒品會嚴重危害身體健康,也呼籲民眾與時下年輕人,千萬不要以為吸食一次不會上癮,就與朋友或在他人慫恿下輕易嘗試,警方亦將全力查緝毒品防止危害,以期淨化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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