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57歲賴姓男子酒後攔下一輛62歲的張姓男子所開的計程車,賴男提醒該走哪條路比較快,張男表面答允,實際上並未照做,張男先是隱忍不發,後來發現車子愈開愈遠,於是在車上爆發口角,警方獲報到場,根據網路地圖顯示,計程車確實比乘客所指定的路線多出8分鐘,車資多收30元,因此對張開出600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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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五分局北屯派出所警員秦庭裕、洪玫君日前深夜1點53分獲報,軍功路與軍福十八路口有2名男子發生口角,警方到場發現,原來是乘客和計程車司機為了路線而爭吵。
賴姓男子在中清路與環中路口上車後,請張姓司機載到軍功路與軍福十八路口,要求司機走台74線快速道路較快。
司機口頭上雖然應允,但並未照著乘客的要求開,賴男按捺心中不快,口頭告知司機走台74線快速道路較節省時間,司機後來改從崇德交流道上快速道路,賴男心想接著應該從松竹交流道下,右轉松竹路後接軍功路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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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司機上崇德交流道後,沒有在松竹交流道,反而提早在潭子交流道下,並改走平面道路中山路(左轉松竹路再接軍功路),賴男認為多繞遠路,雙方便在車上爆發口角衝突並請警方到場處理。
員警會同雙方檢視計程車的行車紀錄器並以網路地圖輔助,網路地圖顯示司機行走的路線,確實比賴男指定的路線要多出8分鐘,認定司機確實有繞路情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第2項,計程車駕駛人,故意繞道行駛者,處600元至1200元。
張姓司機繞路多收了30元車資,結果反而收到600元罰單,因小失大,警方呼籲計程車駕駛勿任意繞路,並應與乘客確實溝通,避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