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事出差擦槍走火 女回國控性侵反被判6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外發生性關係,回國告性侵。黃姓女子前年9月和林姓同事到美國聖地牙哥出差,在當地發生性關係,但回國後卻鬧上法庭,黃女控告林男在美國時,把她強壓在床上親吻、性侵。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報導,林男被告後,拿出2人在美國用餐、出遊的影音照片,並描述發生性關係時,黃女沒說不要,事後還共用大餐,也持續有互動,因此反控她誣告。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女虛構被性侵情節令林男入罪,強制性交部分不起訴處分,但依誣告罪判黃女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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