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地檢署22日二度指揮廉政署,調查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檢方也對林姿妙、其女兒林羿伶與農業處處長康立和3人聲請羈押禁見,但宜蘭地院23日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另2人無保請回。檢方二度大動作,都羈押禁見不了林姿妙,不無被打臉之嫌,宜蘭地檢署表示,25日已收受法院裁定送達,將於法定期間內依法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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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嫌宜蘭縣府2019年某羅東農地免徵增值稅貪汙等弊案,宜蘭地檢署22日,二度指揮廉政署進行搜索偵辦,認定林姿妙與其兒女涉貪,並有財產來源不明的情形,對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農業處處長康立和聲請羈押禁見。
至於林姿妙二兒子林佑澤,宜檢偵訊後認為其1月14日遭檢方偵訊後,涉嫌夥同國民黨前立委楊吉雄與其胞弟楊耀火等人共同藏匿證據,涉犯湮滅刑事證據罪,分別以200萬元、150萬元與150萬元交保。楊吉雄23日上午交保後步出宜蘭地檢署,更對著媒體鏡頭高喊,「對縣長政治迫害,自己也硬是受到牽連」。
不過宜蘭地院23日召開羈押庭後,認為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農業處處長康立和3人雖涉嫌重大,但仍不符合羈押標準與必要,因此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與康立和則無保請回,宜縣府接獲通知後也緊急委託律師郭美春湊足80萬元,到地院辦理交保程序。
由於此次宜檢聲押3人皆未成,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23日就表示,尚未收到宜蘭地院裁定書,將視裁定理由後提出抗告,25日已收受法院裁定送達,將於法定期間內依法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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