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鰻苗捕撈期3月20日結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於2018年公告實施「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農委會在2022年修正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3月21日至10月31日禁止捕撈鰻苗,於距岸3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新北市政府漁業處呼籲漁民,落實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共同維護資源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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鰻魚是降海洄游魚類,研究指出成熟的鰻會離開原棲息的河域,花費半年左右時間,游至馬里亞納群島西方海域附近繁殖產卵,完成繁殖之後便死亡,而孵化出來呈柳葉狀的鰻苗則從產卵場,隨著北赤道洋流及黑潮等海流,歷經4至6個月漂流到東亞沿岸後變態為玻璃鰻,進入淡水河等河口域生長。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於2018年公告實施「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農委會在2022年修正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自2022年3月21日至10月31日期間,禁止於距岸3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2023年起改回原規定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避免過度捕撈,以維護鰻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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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處表示,鰻魚養殖是我國長久以來的傳統產業,目前養殖所需的鰻苗仍然需要依賴天然苗,因此中央仍開放特定時間讓漁民採捕鰻苗;新北市漁業處呼籲漁民遵守「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相關規定,勿於禁捕期捕撈鰻苗,讓部分鰻苗得以溯河成長,維持資源永續利用。
漁業處長張麗珍表示,「鰻魚苗」漁汛期適逢冬季並跨越年度,部分漁民藉由捕撈鰻苗賺取「年終獎金」,是漁民收入來源之一,但為利鰻魚資源量的補充,依現行中央法規,一年之中有7個多月是禁止捕撈的,有限制的採捕讓漁業資源得以永續利用,產業得以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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