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勸戴口罩莾男抓狂 狂挖女店員雙眼險失明...殺人未遂起訴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不滿超商潘姓女店員,勸其不要在店門口抽菸,徒手攻擊、重毆她雙眼,引發社會撻伐,屏東地檢署今依殺人未遂、重傷等案將他提起公訴,並移審法院,檢察官並要求法院繼續羈押,防止他再度犯案。

▲潘姓女店員遭到楊男攻擊、徒手挖眼 。(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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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說,楊男因其母親曾與范林婦人發生土地糾紛及肢體衝突而對范林婦人心存嫌隙,於2021年6月30日5時30分許,在高樹鄉早餐店內,先徒手毆打范林婦人,再持早餐店菜刀砍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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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楊男於同年9月26日6時6分許,徒步進入高樹鄉某便利商店購物後,坐在該便利商店門口抽菸,該便利商店潘姓女店員前勸導他移往他處抽菸。引發他不滿,同日8時53分許,徒步進入該便利商店,先以雙手潘女推入該便利商店結帳櫃臺底部,再自她身後以左手手臂環勒其頸部,並以右手手指摳挖其雙眼。

期間因潘女不斷抗拒,他以雙膝將其壓制在地、復以右腿跨入其雙腿間將之坐壓在地,又以將其仰躺放倒,再以全身軀幹覆蓋、壓制其在地之方式壓制她,且壓制期間持續以左手手臂環勒其頸部,並以右手手指徒手摳挖其雙眼,復以右手拳頭徒手毆打其鼻部、頭部,導致她有頭部外傷併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及左眼窩骨骨折及結膜傷口傷害,適有林姓客徒步進入該店內報警,警方趕往制伏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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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說,楊男經醫院精神鑑定結果,均認被告於行為時,能辨識其行為違法,且具有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全案於檢察官受理後亦從嚴從速偵辦,在被告於醫療院所治療完成出院時,即以無縫接軌方式,由警方經其同意偕同到案後對其聲請羈押獲准,後續並向法院聲請鑑定留置,鑑定其行為當時之精神狀況,詳盡調查之能事。地檢署也將持續強力打擊任何暴力犯罪,請社會大眾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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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男落網時態度仍十分囂張。(圖/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