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雄大寮山區2019年間發現一具白骨,經過追查後,發現死者黃姓男子疑似與仇家丘兆義等人有20萬元毒品債務糾紛,在當年5月間談判後遭擄走,被強灌毒品、又被剪去小指,凌虐31小時致死,被棄屍山野。丘男一審遭重判16年、二審改判15年半,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19年5月間,丘男因為與黃男有20萬元的毒品債務糾紛,遂夥同孫姓、鄭姓2名同夥,駕駛出租汽車在高雄市苓雅區攔截騎摩托車的黃男,將他強押上車,載往汽車旅館。一夥人先以棍棒痛毆黃男,隔天凌晨2點多,丘男等人再帶黃男轉往高市彌陀區魚塭,繼續凌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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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被拘禁期間遭丘男等人凌虐,除了木棒、球棒、廢棄電風扇痛毆以外,甚至用大型鐵剪斷黃男小指,並強灌他喝下摻有安毒的污水。黃男出現急性中毒症狀,意識混亂、身體劇烈痙攣、抽搐、翻白眼,口吐白沫後死亡。丘男等人將他棄屍大寮、小港交界高71線路邊草叢中。5個月後被發現時,屍首已成白骨。檢警偵查終結後,對丘男等人依照「殺人」、「遺棄屍體」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將丘男重判有期徒刑16年、孫男判刑13年、鄭男判刑11年半。上訴二審後,改認定丘男是殺害黃男的主使者,仍重判有期徒刑15年6月,至於孫男、鄭男則改依「私行拘禁罪」,判刑3年6月與3年2月,2人為上訴先行定讞。全案僅丘男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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