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法官法》中納入淘汰不適任司法官的「法官評鑑機制」,近年來更因修法,加速淘汰不適任法官。其中,包含隨意使喚女助理刮痧、按摩,或是性騷擾女助理,以及當庭辱罵律師的多名法官,最後都遭判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其他職務。但「法官評鑑機制」仍有不足,民間更期待修法,加速淘汰不適任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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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於2011年7月公布實施,因為加入「法官評鑑機制」而備受期待。不過多年來,藉此淘汰的不適任司法官,除了犯下貪污罪責遭判刑定讞的10多人以外,真正因為私德遭法官評鑑的司法官,屈指可數;更遑論因裁判品質不佳而被評鑑、淘汰的司法官,根本至今未有。
這批私德有問題的法官,最有名的是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他自2012年起,以「祈禱、感動」等藉口,多次要求女助理握手、擁抱,女方為了保住工作,勉強討好態度回應,陳之後更趁機強吻。全案送懲戒後,職務法庭2016年10月間首度判決免除陳法官職務,但再審的合議庭法官卻改判輕罰200萬元,引發喧然大波,更遭質疑「官官相護」;最後再審的合議庭,又改判免除職務。後續也啟動了立法院對《法官法》2019年間的修法流程。
前士林地院法官陳梅欽,2018年間爆出浮報加班費、利用加班名義偷吃人妻的事件,甚至將女方帶進辦公室幽會。被送懲戒後,職務法庭2019年6月間判決將他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其他職務。他轉任律師後又被查出不明來源財產達1500萬元,目前除了被法院審理相關刑責外,律師懲戒委員會也決議停止他的律師職務,此外這部分目前也另外由職務法庭議處中。
另外,新竹地院民事庭前法官吳振富,隨意使喚女助理為他刮痧、按摩,還要求女助理處理出考題、看房子等;職務法庭也判決免除他的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而橋頭地院前法官柯盛益更多次在開庭時辱罵律師「頭殼壞掉」、「腦袋糊塗」、「靠腰」等話語,職務法庭也判決免職,轉任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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