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崔子柔/彰化報導
台北市51歲張男2020年開始以每月10萬元包養30歲林姓酒店女,沒想到在去年10月慘遭林女一家4人聯手殺害,4人均否定強盜殺人犯意,為了釐清相關案情,地院裁定再續押禁見3個月。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林女一家的舉動明顯犯下強盜殺人罪行,而強盜殺人罪最重可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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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過去外型中性,在投入酒店工作後留起長髮,2020年間和比她年長20歲的張男結識,開始包養的關係,張男更送了一輛BMW給她,不過交往沒多久兩人就常發生口角爭直,沒想到林女竟萌生殺人念頭。
林女、林父、林弟在10月15、16日先選定東螺溪為棄屍地點,並預先將黑色塑膠袋、空心磚等棄屍工具藏匿於該地,16日中午林女再誘騙張男到她福興鄉住處,由林母拿出磨成粉的安眠藥加入飲料內給張男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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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一家人隨後載著熟睡的張男前往漢寶濕地,由林父以棉繩將張男勒斃,並以黑色膠帶纏繞其臉部,和林弟一起將屍體搬至後車廂,林女同時將張男錢包內的6千元現金、5張提款卡拿走,其他物品都丟棄在一旁的草層內,再開車前往東螺溪棄屍。
10月29日民眾發現浮屍後報案而循線查獲,張男被棄屍的當晚,林女被監視器拍到在台中1間超商提領50萬元,接著17、18日2天分別在桃園、溪湖及台中等地提領303萬元現金,後來被警方在其住家內搜到,並於偵查時主動坦承盜領金額470萬元,被捕後還補齊已花費約20萬元的盜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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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報》報導,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指出,林女等人知道張男身上的存款,並在得知提款卡密碼後產生殺害想法,再用安眠藥讓張男昏睡無法反抗,此舉已明顯違反刑法強盜殺人罪行,2002年懲治盜匪條例廢止後,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已是極刑。
另外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偵辦此案件的資深檢警表示,林女一家人行凶前,女方並不缺錢,家族成員也無迫切的債務需償還,甚至在偵查時主動坦承盜領金額470萬元,被捕後還補齊已花費約20萬元的盜款,顯然不缺金錢,而最令人費解的是,林女僅因貪財就急迫計畫殺人,全家不僅不勸阻,甚至甘為幫凶,全家都成為殺人犯實為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