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2代開BMW撞外送員肇逃判7月 換律師提上訴…繳20萬換緩刑

▲▼汽車,駕駛,駕駛座,車輛,車子,方向盤。(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富二代開名車追撞外送員,找律師上訴求情後逃過牢獄之災。(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一名從紐西蘭留學回國的莊姓男子涉嫌開著百萬名車,故意追撞停等紅燈的外送員後肇逃,外送員受傷憤怒提告,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莊男公共危險罪,處7個月有期徒刑;後來莊男不服,換了辯護律師後上訴,向法院訴求因為莊男從小就出國留學,大學畢業後才返台,適應不良、工作不順等,希望從輕量刑,高分院後准許莊男緩刑2年,向國庫支付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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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莊男從紐西蘭留學歸國後即在其母親的公司裡上班,2020年8月27日凌晨3點半,莊男開著百萬名車行經高雄鳳山區某十字路口時,追撞了苗姓外送員所騎乘的機車,苗男被彈上莊男車引擎蓋後落地,造成身上多處擦挫傷,但莊男沒有報警或下車就直接駛離現場,苗男憤而對莊男提告。

苗男氣憤表示,當天他在路口停等紅燈約10幾秒後,對方沒有閃燈或按喇叭,就從後面直接撞了上來,他的機車後座有外送箱,對方不可能沒有看到;且撞到後就應該停下來,但莊卻繼續前進,認為莊男根本是故意的,打算控告對方殺人未遂。

莊應訊時供稱,當天下雨路面濕滑、視線不佳,當時他想右轉,鳴按喇叭請對方讓開,對方不讓道還開口責罵,自己忍不住才開車撞他;律師也稱莊男有「路怒症」,急於右轉才開車將對方頂開,僅為故意犯罪,不構成肇逃。

高雄地院審視路口監視器後,認為莊男案發前無任何警示要求避讓,撞上後也沒暫停直接右轉離開現場,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莊有期徒刑7月,莊更換律師後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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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律師向法院主張,莊對法律不熟悉,對原來律師的建議無從判別是否妥當,上訴期間也坦承犯行,且苗所受的傷並不嚴重,偵查中就和苗男和解;另一方面,莊男從小就出國,長期至紐西蘭就學,畢業後返台有適應不良情形,因工作不順、壓力大,一時失慮衝動行事,事後已盡力與對方和解,彌補被害人之損害,希望能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之機會。

高分院考量莊男無前科、承認犯錯,素行尚可,在其母公司上班、有正常職業,仍依肇事逃逸罪判刑7月,由於他坦承犯行,合議庭也同意緩刑2年,但需向國庫支付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