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男子曾昱騰前年受擔任唱片公司高層主管的男性好友之託,找一名男按摩師到府服務,卻收買按摩師趁好友舒服地睡著後,涉以手機錄下對方裸體影片,曾男並用來勒索好友花錢消災,揚言不給就「要死一起死」等語,被害人陸續支付共64萬餘元,不堪曾男獅子大開口要800萬元,報警揭發,曾男到案被起訴後認罪,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罪判刑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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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害人是捧紅多位天王、天后級唱將的發片推手,在兩岸三地音樂圈素孚眾望,他原本很信任曾昱騰(25歲),前年(2020年)11月28日,被害人請曾男介紹信得過的男性按摩師,到他在北市住處提供到府按摩服務,曾男聯繫綽號「鐘碩」的男按摩師林懷宇赴約,卻出壞點子,要林男偷拍被害人裸照或裸體影片。
被害人沒料到會被曾男設計,按摩前喝了酒,按摩時舒服地睡著,林男順利以手機拍照錄影,用臉書傳給曾男交差。曾男去年(2021年)2月間,將偷拍的不雅影片擷圖用來勒索被害人,要求先一次付款30萬元、之後按月再給5萬元,否則就要上網公開。
被害人深怕私密曝光、名聲不保,被迫照付「贖金」,陸續花費64萬餘元,去年10月間,被害人不堪其擾,哀求曾男放他一馬,曾男非但沒心軟,反而獅子大開口,要被害人一次給他800萬元。
曾男並連續多天,將被害人打了馬賽克的裸照,以及媒體爆料專線的網路擷圖,傳送給被害人施壓「你要多久時間」、「真的讓我不得不這麼做」、「這兩天準備800給我」、「800萬」、「兩天時間,反正我要執行無差」、「要死一起死」等語,甚至要被害人協助他逃亡對岸取得新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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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不願再給錢,決定報案揭發,曾男到案一度被收押禁見,起訴後全部認罪,但犯罪所得已經花光光。法官查明曾男本案發生前5年內,曾犯公共危險罪被判刑2月定讞,與本案類型不同,所以不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
法官指曾男多次恐嚇被害人勒索,得手仍不罷休,到案後始終沒賠償被害人,所為非是,審酌他認罪、犯後態度良好,依恐嚇取財罪判刑8月,並全額沒收犯罪所得,曾男教唆林男偷拍行為所涉妨害秘密罪嫌,因被害人逾期提告,已獲不起訴,林男涉案部分,仍由檢方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