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黃姓男子2020年間上網購買大麻種子,還從網路學種植方法,第一次失敗後,又買了種子再度嘗試,但還沒成功就被警方查獲,全案被依毒品罪嫌移送,原本黃男觸犯製造二級毒品、可處10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的重罪,但黃男辯稱是因為感情不順想吸大麻才自己種,法官審理後認為他年輕識淺,犯後態度良好,種大麻僅供自己吸食且未遂,情堪憫恕,因此僅輕判他徒刑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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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是在2020年11月底,用3800元買了10顆大麻種子後,從網路上習得栽種大麻的相關知識及技術後,好不容易種成功後,卻在烘乾葉子時失敗,他不屈不撓,又在隔年2月用5800元買了20顆大麻種子,準備再度嘗試,但沒想到已被警方盯上查獲。
全案在檢方偵辦時,黃男全程十分配合,也自白整個犯案過程,檢方訊後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提起公訴,但也請求院方給予輕判。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考量黃男犯案時年僅24、25歲,年輕識淺,始終坦承犯行,栽種、製造大麻的規模及數量甚微、時間不長,犯罪情節尚非重大,而其栽種大麻的目的係欲供己施用,主觀惡性相對於欲對外販售以求牟利者而言,仍屬較輕。
法院審酌黃男是因為感情不順才想種大麻自己吸食,雖然觸犯的是10年有期徒刑以上的製造二級毒品罪,但認為他情堪憫恕,最後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應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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