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阮姓男子4日凌晨開出外出,行經楊梅區中山北路時因未繫安全帶且邊開車邊用手機講電話,因此上前勸導攔查,員警瞥見副駕駛座下方有開山刀,經其同意後依法搜索在置物箱內起出改造手槍1把、子彈6發與開山刀等證物,阮男辯稱都是收藏用等語,保大員警送市警局刑大鑑識中心鑑定後確認具殺傷力,偵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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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警方指出,桃園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員警4日凌晨2時10分許在楊梅區中山北路巡邏,發現32歲的阮姓男子開車未繫安全帶,且邊開車邊用手機講電話,員警見狀上前攔查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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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男見員警攔查神情緊張,員警目視發現車門置物處放置手銬,副駕駛座下方還有一把開山刀,員警請阮男下車,並經其同意後依法搜索,又在副駕駛座前置物箱查獲仿P226改造手槍1把、彈匣一個與子彈6顆等違禁物品,阮男辯稱這些都是用來收藏用,並非有其他用途等語,員警將其帶回保大偵訊。
保大隊中隊長吳岸條表示,改造手槍經送交警察局鑑識中心,鑑定後認具殺傷力,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桃檢偵辦,另夜間攜帶開山刀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未經許可持有手銬部分,則依警械使用條例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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