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教育部國教署今天(8日)宣布,高中每週朝會最多一次,早自習與第八節不得考試,等於高中生一週有4天早自習可自主運用,但外界擔心部分私校仍可能利用早自習與第八節考試,教育部則強調,會先引導學校修訂校內學生在校作息規定,並定期查核執行狀況,對於不遵守學校會督導並要求改善,再不改善會嚴格處理,就算私校不想領獎補助款,教育部最終還有核減班措施可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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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潘文忠在二月中旬(15日)提出,高中生早自習應讓學生自由運用、不能考試,要求減少朝會次數,並指會訂出最低標準,國教署今天宣布「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從昨天起正式修正公布,高中每週最多舉行一次朝會,其餘四天學生可自主運用,且早自習與第八節不可考試。
不過,外界擔心部分私校可能表面遵守,私底下還是利用早自習或第八節考試,或者徵求家長或學生同意後考試,或者以「練習不評分」名義來進行考試,國教署則重申,上述方式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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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長彭富源指出,修正規定公布後,教育部會提出「學校自我檢核表」,引導學校在8月1日前循校內民主程序,修訂校內學生在校作息相關規定;未來若學生或家長發現學校未依教育部規定辦理,可到國教署署長信箱反應,教育部會立即查處,或透過專案小組輔導到學校改善為止。
國教署組長黃瀞儀黃進一步說明,上述規定是不分公私立都要遵守,教育部原則是以輔導當作第一線措施,但若少數極端個案在早自習或第八節,以練習名義代替考試,教育部會嚴格處理,就算私校不想領領獎補助款,教育部最終還握有核減班措施來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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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若是學校原訂週三為全校朝會日,但又碰上國定假日,彭富源表示,其他四天仍然得交給學生自主規劃,不得額外佔用,而學生若不出席朝會,也不得列入出缺勤紀錄,但可採取適當且合乎比例原則的輔導或管教措施。
國教署專委詹雅惠詹補充說,雖然新修正規定提到,不出席朝會不得列入出缺勤紀錄,但仍有相關配套管教措施,包括以口頭糾正、列入日常生活表現記錄,或通知監護權人協助處理、書面自省或靜坐反省,也可列入德行成績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