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沿海綠能發展活躍,去年口湖鄉長因涉及綠能工程貪污遭起訴,今台西鄉再傳綠能醜聞。雲林地檢署與彰化、雲林縣調查站及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台西鄉長林芬瑩夫妻嫌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搜索相關處所並帶回20人,其中林芬瑩夫妻及一名廠商及白手套遭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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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偵辦指出,全案歷經長時間蒐證後,於昨3月8日兵分多路搜索台西鄉長林芬瑩夫婦、廠商等人之住所、辦公處、鄉公所等計13處,共帶回犯嫌、證人20名到案說明,經檢察官一日一夜訊問後,認為鄉長林芬瑩夫婦、廠商沈嫌及白手套林嫌等4人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雲林地檢署說明,經調查,鄉長林芬瑩、丁文彬夫婦以通過太陽能光電系統業者申請林帶通行權及架空電桿之道路挖掘許可為對價,透過白手套林姓嫌犯向業者收取680萬元之賄款,專案昨日查扣相關帳戶、資料,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鄉長林芬瑩夫婦、廠商沈嫌及白手套林嫌等4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交付、收受賄賂、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及刑法之背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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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重申,綠能建設係國家既定之核心能源政策,因此呼籲相關行政部門應依法行政,民間綠能投資業者亦應循合法管道進行投資建設,本署及司法調查機關必將嚴加查辦,作為維護法治社會及經濟發展秩序之堅強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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