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考選部9日表示,110年律師考試在1日榜示,第一試報考人數1萬1755人,到考人數9110人,及格人數3059人,及格率33.58%;第二試考試報考人數2989人,到考人數2827人,及格人數940人,及格率33.25%,如以第一試到考人數計算,總及格率為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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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發布新聞稿表示,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在1日下午2時榜示,本次考試第一試報考人數1萬1755人,到考人數9110人,及格人數3059人,及格率33.58%;第二試考試報考人數2989人,到考人數2827人,及格人數940人,及格率33.25%,如以第一試到考人數計算,總及格率為10.32%。
考選部說,律師考試自107年起,除仍依第二試按各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前33%決定及格標準外,並規定公民刑商法四大核心領域,總分800分中合計成績須達400分始予及格,以發揮考評律師專業執業能力的功能,提升考試及格者在專業科目公、民、刑、商事法等四大核心領域的水準。
考選部說明,400分作為各選試科目相同的及格門檻,確保不同選試科目間及格人員素質維持均衡,避免選試科目造成不同及格機會的不公平情形。
考選部指出,最低成績門檻實施4年以來,律師考試總及格率約有4%波動幅度,其中除與各該年度應考人成績表現有關外,負責法學專業養成教育的各大學以及應考人已經逐漸熟悉改革新制,在教學及考試上重視共同專業核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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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也說,本次考試期間受疫情及颱風延期,應考人較有充分時間準備,110年律師考試第二試達及格標準者在4組選試科目,均無人因為一科目成績為0分,或除國文、選試科目以外其他科目合計成績未達400分而不予及格,可見本項改革措施實施4年以來,已達當時的改革目標。
考選部表示,目前律師考試採分試舉行的考試程序,考選部為強化本項考試的命題及閱卷工作,自106年起進一步推動相關改進措施,包括建立考試指標、全面建置第二試題庫強化試題品質、建立專業化精緻化的評閱結構及程序。
另外,考選部也分別公布106年、107年、108年及109年律師考試第二試題目測試要旨與重點,以提供應考人學習並了解本項考試的特性及施測重點,正向引導其相關學習及準備考試之方向,進而達成選才用人的目標,促進國家法治的發展與深化。
考選部強調,法律專業人才的養成,是各界長久以來關注的重要議題,在「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完成立法通過後並正式施行前,考選部近期內將研擬在維持400分門檻之前提下,如何穩定及格率的方案,徵詢相關機關、團體、法律學界意見再進行強化或修正,以符應各界對於司法改革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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