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10日表示,為落實雙語國家政策,考試院會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僑務行政、文化行政、新聞等3類科,將英語能力檢定納入應考資格,2024年起應考人須在報名期間前3年內通過英檢,且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一定等級,才可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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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10日發布新聞稿說明,考試院會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僑務行政、文化行政、新聞等3類科,將英語能力檢定納入應考資格;建築工程類科修正應試專業科目;普通科目國文刪除列考公文及測驗,並自2024年考試適用。
考試院表示,為落實雙語國家政策,從考選端鼓勵及要求應考人強化英語實力,已在2021年6月修正發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針對高考三級業務涉外性較高之類科,增訂通過英語能力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
考試院指出,考量高考二級的應考資格學歷條件為碩士學位,及格人員取得的任用職等為薦任第七職等,均較高考三級為高,因此業務涉外性高的類科應考人,也應具備一定程度的英語能力,始顯衡平。
考試院說明,草案明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僑務行政、文化行政及新聞等3類科的應考人,須於報名期間前3年內曾通過全民英檢、多益、托福、劍橋五級英語認證、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雅思國際英語測驗及外語能力測驗等8種之一英語檢定測驗,且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一定等級,才可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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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也說,因應《住宅法》制定公布,「國民住宅條例」配合廢止,因此修正建築工程類科應試專業科目三「營建法規」內容,不再列考國民住宅條例。考量公文寫作能力宜經由實作學習與精進,且本考試應考人均為碩士學歷,應已具相當程度的語言理解及應用等能力,各類科普通科目國文刪除列考公文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