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女子到夜店狂歡,卻不勝酒力醉倒,被一名男子阿義(化名)撿屍帶到摩鐵性侵,整個過程阿義只花了35分鐘就獨自離開。直到女子酒醒後,發現自己下身赤裸,身旁還有用過的保險套,才驚覺遭到性侵,立即報警。阿義到案後否認犯行,還稱2人是「手牽手」進摩鐵,但被監視器打臉,一、二審法官審理後,依法判阿義3年4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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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女子2020年8月21日晚間到台中X-CuBe夜店狂歡,但因不勝酒力醉倒。阿義見狀認為有機可乘,便將女子帶離開夜店,隨後搭車到摩鐵性侵得逞。隔天下午,女子酒醒後發現,自己手機遺失,且下身赤裸,隱形胸罩也不見,身上還有多處不明瘀青,身旁甚至有用過的保險套,於是立即向摩鐵借電話打給男友,表示自己可能遭到性侵,隨後也詢問自己是如何進到摩鐵、誰帶她來等。
後來女子自行離開摩鐵,並在男友陪同下到醫院驗傷報案,而警方也隨即查出全案為阿義所為,立即通知阿義到案說明。
阿義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事發當時女子是跟她手牽手一同進入摩鐵,女子並沒有喝醉,而他帶女子進到摩鐵後就隨即離開,是摩鐵人員打電話說女子在亂,他才又返回與女子發生關係,堅稱2人是合意性交。
不過,法官審理時勘驗摩鐵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子當時已呈現泥醉、全身無力的狀態,腳步還搖晃不穩,甚至癱坐在地上雙眼緊閉,明顯就是意識不清的狀態,且2人素昧平身,也沒有任何證據可證明雙方有性交易,女子應無可能會在此情況下同意跟阿義發生關係,法官因此不採信阿義說法,認定其罪刑,一、二審均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3年4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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